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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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者:fsjc68
- 发布日期:2023-01-11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商机快讯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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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南省、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重庆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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