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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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者:szjcw
- 发布日期:2022-05-06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商机快讯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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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5月5日,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。通知明确,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,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,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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