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线传媒王长田:内容公司过度依赖票房,应扩大互联网版权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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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者:qkl96
- 发布日期:2021-0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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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证券时报e公司讯,光线传媒(300251)董事长王长田指出,在美国票房收入只占30%,60%以上约70%是来自版权销售、点播或者是衍生收入。“而在国内,电影内容公司百分之八九十的收入是来自于票房,我们要扩大我们的互联网版权的销售收入,这个里面就涉及到互联网视频网站的费用买价太低的问题。”(澎湃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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